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师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工作制度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工作制度 | 发布日期:2014-06-17 】

一、制定目的

为了推进学生会民主化进程,规范完善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制度,保证会议开展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例会制度适用于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请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执行。

三、具体规范制度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主持

1、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根据情况而定。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例会,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

2、各部门每周实行一次部门例会,同时向主管副主席汇报本周工作。

3、例会由主席团召开,由主管教师、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门轮流主持召开。

4、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准时点名,并做好考勤记录。

(二)考勤纪律

1、一学期无故缺勤三次立即除名。

2、一学期无故迟到五次立即除名

(三)请假制度

1、若因事或因病不参加例会者,请在例会开始之前,向主管副主席当面或电话请假,例会开始后请假无效。

2、三次请假视为一次无故缺勤(因学生会内部工作事务请假除外)。

(四)会议记录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召开例会,则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可以是手写稿或电子稿)并存档。

2、若只有学生会成员召开会议,则由学生会副主席做好会议记录(同上)并存档。

(五)通知下发制度

1、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到位,通知下发文件者要通知到信息接收者本人(无论采用任何方式),若信息接收者无反馈则需再通知。

2、通知下发信息可采用手机短信(要有反馈否则通知无效)、拨打电话及书面通知等形式。

3、通知内容要求准确无误,通知时间应提前两个小时,若时间地点有变动需及时通知。

(六)存档制度

每项活动的主办部门在活动开展前期要做好活动反案,活动计划及各项应急措施、预案;活动过程中要有活动记录(记录可以是文字或图片);活动开展过后要有活动总结。活动主办部门要把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进行归档存放。

(七)通报制度

各种活动主办部门在例会中应通报计划书,供给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共商讨论。

每学期期末将在全体成员例会中,通报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成员的考勤情况。

教师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