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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惩罚规定(暂行办法)》

【来源:《普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惩罚规定(暂行办法)》 | 发布日期:2016-10-10 】

普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宿舍管理规定(暂行办法)

为了营造和谐、安全、整洁的校园宿舍环境,规范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将对各位同学所住宿舍制定相关惩罚规定以便于管理,我们将针对以下方面进行。

一、宿舍卫生检查规定:

1、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卫生比较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对卫生较差的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接受卫生检查的宿舍,将在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参照《普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对于宿舍衣服、床单、被套、经常不清洁或经常不叠被子者,给予通报或批评教育。

4、宿舍的卫生情况将纳入班集体评优范围,学院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依据日常卫生等各方面检查的情况,按学生宿舍10%的比率推荐并给予表彰,获得文明宿舍的成员均可以加综合测评分。

5、每次检查结果将会在系报或班委群、教师群进行通报。

二、宿舍违规电器检查规定:

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素质养成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是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学生宿舍中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惩罚:

1、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包含(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棒等等),有违规电器清查出的学生宿舍,对拥有该违规电器的学生本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该生年度评优评先及各种奖助学金资格;如违规电器清查出的宿舍无人承担责任,则对该宿舍所有成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宿舍所有成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进及各种奖助学金资格,学生所在班级取消年度先进班级的评选资格

2、使用违规电器发生重大事故者,通报到学校并按《普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在学生宿舍私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除经济赔偿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给予处理。

3、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接电线、开关,严禁移动、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违者将取消该生年度评优评先及各种奖助学金资格;如该宿舍无人承担责任,则对该宿舍所有成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宿舍所有成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及各种奖助学金资格,学生所在班级取消年度先进班级的评选资格。屡教不改的个人或宿舍,通报到学校并按《普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给予处理。

4、对检查到的大功率电器进行没收,并作详细登记。

5、各班做好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其他规定

1、禁止故意损坏宿舍公物,若有违反照价赔偿。

2、严禁非法同居或宿舍内留宿他人,若有违反通报批评。

3、妨碍学校治安、宿管工作人员检查宿舍时,学校工作人员可依法、依规强行检查。

4、严禁在宿舍酗酒,若有违反,按照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5、经查有夜不归宿者,学院将通报批评。

制定上述宿舍管理规定,旨在提高学生宿舍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为同学们营造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因此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同学,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学院范围内批评教育为先,若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将学生违纪问题提交学校来进行处理。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