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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院招就发〔2017〕7号

【来源:普院招就发〔2017〕7号 | 发布日期:2017-04-17 】

普院招就发〔2017〕7号

普洱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函〔2017〕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云教函〔2017〕61号)精神,响应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进一步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社会实践的热情,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选拔我校优秀选手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决赛,特举办我校校园选拔赛,并制定普洱学院校级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究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2.协办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处、信息中心、团委、科技处。

3.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代红兵副校长任组委会主任,周顺东、左永平、李险峰、李春、段世敏、蒋智林、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为大赛组委会成员。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周顺东、左永平任办公室主任,郭滔、方卫飞、王淼及各成员单位大赛联络员为成员。

4.评委会:大赛聘请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本次大赛参赛主要项目包括: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滥用、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及宣传阶段。

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21日

内容:以各学院为单位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大赛氛围并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于4月21日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各学院具体参赛名额分配见附件1。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大赛联络员

2.预赛阶段

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5日

内容: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团队进行预赛,按参赛团队项目30%的比例遴选出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项目。对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指导老师要对项目进一步优化和指导。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大赛联络员、项目指导教师

3.校级决赛阶段

时间:2017年5月22日

内容:大赛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按总参赛团队项目20%的比例遴选出参加云南赛区决赛的候选项目。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团委、科技处

责任人:周顺东、左永平、李险峰、李春、段世敏、蒋智林

七、大赛奖励设置

1.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15名及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

2.奖励办法

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优先享受云南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贷免扶补”扶持政策的支持,各学院的组织情况及参赛团队获奖情况将纳入就业创业工作年终考核。

八、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深入实施,积极引导参赛团队把握正确导向,明确活动目的与要求,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2. 各学院报名参赛的项目数,不能低于分配项目名额数。未完成大赛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基础奖和单项奖评选资格,并视情况扣减综合考核分数。

3.请各参赛队于5月8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87376816@qq.com。

提交材料应包括:创业策划书(如果有网站的将网站地址写入策划书中)、项目信息表及其它相关材料。

创业策划书必须包含以下模块: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如有实物请附照片进行展示。

所有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底稿。

4.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的教师担任联络员加入普洱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群号:588192015),便于赛事工作的及时沟通交流。

5.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了解大赛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王淼

联系电话:15925289787

联系邮箱:187376816@qq.com

附件1、各学院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大赛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3、初赛报名登记表

附件4、校级决赛推荐表

普洱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3日

普洱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