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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方案】2018级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见习实施方案

【来源:【实践方案】2018级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见习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9-11-05 】

教师教育学院

2018级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见习实施方案

根据《普洱学院实践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普院【2013】63号)和普院教发【2015】46号《关于上报专业实践实习计划的通知》,结合本科合格评估、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对师范生实践能力的要求,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见习质量,使学生深入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常规管理,培养学生专业思想,塑造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形成专业人格,为进一步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构建高校与一线学校的长效合作机制,发挥合作育人实效,特制定本学期学前教育专业见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见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学生思想品质、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检验。通过深入幼儿园见习,可以使学生将在校学习的有关教育的理论知识、基本原理和规律、教师技能加以巩固、提高并转化为实际能力;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幼儿园的管理,熟悉幼儿园的各种工作规程;把握学前教育的前沿教育理念,巩固学生热爱幼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为学生将来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形式

教师教育学院教育见习活动采取“学院主导,系自主,校、园共育”方式,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学院从宏观的方面给予指导和要求,由各系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本系教育见习活动的具体事项,并于见习前一周交学院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三、见习班级、见习时间、见习场地、带队教师安排

(一)见习班级

本次见习安排18级学前教育专业:

18级学前本科(1)班:37人

18级学前本科(2)班:36人

18级学前专科班:45人

总计:118人

(二)见习时间

本次见习初步定于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第十五周),为期5天;见习生进校时间严格按照一线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执行。

(三)见习场地

普洱市幼儿园、云波艺术幼儿园、新星幼儿园(学苑花园分园)、思茅区第二幼儿园、博爱幼儿园、思茅区幼儿园

(四)带队教师

见习幼儿园

见习人数

带队教师

小博士幼儿园(天晟幼儿园)

21

洪瑕、文华

思茅区幼儿园

20

孙一鸣

云波艺术幼儿园

20

孔礼美、李应芳

学苑花园分园

20

褚晓蓉

思茅区第二幼儿园

17

王海燕

博爱幼儿园

20

胡新洋

四、教育见习内容

1.听园长介绍幼儿园情况,了解幼儿园保教工作、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以及幼儿园的特色。

2.见习生活教师全天对幼儿生活、卫生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过程。

3.了解所见习班级幼儿的各种活动,了解生活教师和教师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操作过程。

4.通过观察,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

5.听幼儿园的优秀生活教师和课任教师谈对幼教工作的认识、经验和体会。

6.其他由专业课教师布置的见习作业、研习作业。

五、见习基本要求

1.见习期间注意自身人身与交通安全,举止文明,待人礼貌,穿着整洁,仪表端正。

2.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见习幼儿园和班级的规章制度,虚心向见习幼儿园的老师学习,主动协助老师的工作,服从带队老师和幼儿园一线教师安排。

3.见习期间的主要任务是观察,见习生要积极认真地投入见习工作,每天要认真做好见习记录,结合每天感受较深的事情写好见习日记。

4.爱护幼儿园公物,各种物品用完后要放回原处,保持幼儿园环境的整洁,凡借幼儿园的用具、资料、材料等,应如期归还,如遗失应按有关规定赔偿,自觉维护见习幼儿园声誉。

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允许随意将幼儿和见习幼儿园的照片上传网络。

6.不能无故出入见习幼儿园。如确有特殊情况出入,需要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学校、带队教师同意方可;

7.见习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遇特殊情况请假者,需同时向辅导员和见习指导教师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8.参照见习观察内容和相关教师布置的作业,提前计划好观察记录的主要内容,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如:准备好观察记录本、设计好观察记录表等。

9.遵守见习幼儿园和普洱学院的其他相关规定。

六、见习物化成果

12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学生需向辅导员提交以下物化成果:

1.教学/游戏见习记录2份(至少有1份区角游戏见习记录)

2.见习作业一份(题目自拟)

3.研习报告1份;(针对1个具体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理性研究)

4.提交《教师教育学院学生见习成绩评定表》。

七、见习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

1.考核方式:以完成一定数量的作业要求为考核基础。并以见习幼儿园指导教师对见习学生的见习纪律、态度情感、社会交往、专业知识技能等多方面的量化考核为依据。

2.成绩评定标准

(1)见习纪律、态度情感、社会交往、专业知识技能等,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定(占40分)。学生在见习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可按实践教学综合成绩不及格评定,不给予本学期见习学分。

(2)见习物化成果,由学院组织系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专业理论课教师小组共同评定,(占60分)。

(3)成绩等级划分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4)见习学生还需完成本周所上课程任课教师布置的研习作业。

八、其他

1.带队教师应做好见习工作记录。

2.各班做好见习工作动员会,与学生签订安全自律协议书(详见附件八)。原则上要求学生买人身意外保险。

3.为了让学生见习研习有收获,各班各带队教师具体可参照18级见习任务设计指导学生入园。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