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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 发布日期:2015-05-14 】

(2015年1月修订)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精品课程建设与各类项目的申报。

3.抓好科研工作,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工作;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党总支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学校的联系,努力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8.与学院总支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9.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