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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级(讲师)职称评审基层部门(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2020年中级(讲师)职称评审基层部门(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5-19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我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职称评审须先由基层(学院、部门)考核,方可推荐到学校的中级评委会评审。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层部门(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工作时间

1.中职申报材料(科研、教学、学生工作等材料须先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报送到基层部门(学院、部门)的时间自今日起,各基层部门考核推荐工作须在2020年6月19日前完成;

2.辅助系列因各系列下发通知及材料报送时间不一致,请申报人员自行登录有关部门网站查询。

二、职称材料报送

1.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全省各类申报职称均使用新表格(2018年版),表格可从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rsc.peuni.cn/info/1241/1462.htm),或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特别提醒:2018年版评审表中除了填写信息的内容有变化以外打印要求也有相应变化,请仔细阅读评审表第二页的填表说明;

    2.职称评审材料不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备份工作;

    3.评审条件请参照《普洱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网址:http://rsc.peuni.cn/info/1241/1463.htm),或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三、基层部门(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工作要求

    1.基层部门(学院、部门)需组建职称考核推荐组进行推荐,由主要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5人以上(总数为单数)共同组成,参加考核推荐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考核推荐组成员人数1/2的,方可推荐到相应的中级评委会评审。基层部门(学院、部门)也可以根据本校评审工作方案规定的办法进行考核推荐。

    2.基层部门(学院、部门)完成职称考核推荐后要写出完整的推荐意见(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还须注明表决情况和票数),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学院、部门公章。(推荐意见及投票情况请填写在申报职称人员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里的“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请参照“基层单位意见样表”填写。)

    四、基层(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工作程序

    1.组织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

    2.召开推荐会:基层部门(学院、部门)组织职称考核推荐会需有会议记录,“推荐情况汇总表”需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然后交人事处备案。此外,基层推荐结果需在本学院、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末);

    3.基层考核推荐会推荐结果公示期满之后,各基层部门(学院、部门)通知相关申报职称人员,到学院、部门签字盖章;

    4.通过考核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316审核,基层考核评审的会议记录、投票情况及公示情况除各部门自行存档外,须交人事处316一份备案。

    (联系人:李其琛:13769977207;杨纯:18213561936)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附件2.基层部门考核推荐相关表格

    普洱学院人事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