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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级专科毕业班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前学院自查

【来源:关于对2013级专科毕业班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前学院自查 | 发布日期:2016-04-01 】

关于对2013级专科毕业班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前学院自查的注意事项

 

为保证2013级专科毕业班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出实际课程,专科毕业班将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为使毕业资格预审核条件设置有效,各学院应在预审核前进行自查,现对自查要求如下:

1、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个人成绩情况,检查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是否已全部开出,自查后进行汇总,对方案毕业时要求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限选课、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达到规定学分进行全面核实;

2、各辅导员应对班级每个学生成绩进行核实,缺漏课程和分数异常课程进行登记复查并汇总上报;

3、各学院在核查所修学分时,应特别注意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如未按转入后专业规定的课程进行修读,核实后应提交方案;

4、对退学、休学、保留学籍、转学等学籍异动学生,如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仍保留其成绩,应登记上报,由教务处进行单独处理;

5、对提前就业未在校参加教学活动学生,任课教师应严格进行课程考核,不得降低标准和擅自赋分;

6、对毕业补考后成绩仍未通过的学生,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后,方能组织考核,不得擅自先考核后审批,简化程序;

7、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校园文化活动、阅读原著学分由教务处统一下达任务和安排辅导员为任课教师后,各学院按规定时间进行录入;

8、大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安排理工学院进行录入;

9、所有核查出的课程,经审核同意考核和登录成绩后,如能在系统上网录入的,由任课教师负责上网录入并打印纸质成绩登记表上交,如特殊课程不能实现网上录入,由各学院提供纸质手填成绩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