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普院招就发〔2016〕15号

【来源:普院招就发〔2016〕15号 | 发布日期:2016-09-18 】

普院招就发〔2016〕15号


普洱学院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走出去”就业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走出去”就业奖励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度“走出去”就业奖励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走出去”就业超过10%高等学校材料
以2016年初次就业率上报数据为依据,云南籍应届毕业生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到本校云南籍应届毕业生10%的高等学校整理“走出去”就业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申请材料包括:学校报送的申请文件、《云南省2016年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达10%以上高校的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符合“走出去”就业的学生与省外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包括升学入学通知书、出国审批表)等复印件。
(二)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材料
首先各二级学院依据2016年初次就业率上报数据,严格按照《云南省2016年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填表说明;组织符合条件的2016届云南籍高校毕业生
集中申请。第二,各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2天公示;第三,填报《云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到招生就业处。
报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公示报告、有本人签名的与省外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等。属于中国或世界500强企业的还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单位简介上认定企业为500强年份网页截图等,若公司名称和支撑材料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名称及中文解释)。
二、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连同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0日(星期一)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把关,按时完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本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联系人:张红、周顺东、方卫飞    联系电话:0879—2311652、2301198
电子邮件:165631954@qq.com

附件:
1.云南省2016年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达10%以上高校的学生情况汇总表
2.云南省2016年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奖励申请表
3.云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情况汇总表

 

 

 

 

 

普洱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18日

 

 

 

 

                                                       
普洱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