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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级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关于14级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13 】

请指导14级教育实习的老师们注意:
1、要求在本月内上交所指导学生的实习相关材料,材料交小杜老师处。请各系相应做好教育实习总结工作。
2、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毕业生实习鉴定成绩优秀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比率。以此为据,每组10人以上不足15为2个优秀名额,10人以下为1个名额。请老师根据所指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做出客观、科学的实习成绩评定。
3、学生优秀实习报告每个专业上报学校2—3篇,我院三个专业总计6—9篇报学校。请各系做好优秀实习报告的校级遴选工作。
4、请各位老师对所带小组学生的实习报告遴选1-2篇(根据小组学生实习报告质量,宁缺毋滥),报给各系系主任。做好《教师教育学院13级优秀教育实习报告汇编》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谢谢!